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以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胡殿谦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行使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发出回购股权告知函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2月与中山市国资委旗下中山市金奥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当时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冰箱”)核心管理团队的八位自然人(以下合称“受让方”)签署了《关于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将公司子公司奥马冰箱的49%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奥马冰箱于2020年3月13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

截至2023年3月13日,前述目标股权转让之工商登记完成日已经届满36个月,公司已经满足《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的第一次行使回购权的条件。有鉴于此,就《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项下涉及的回购受让方所持目标股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受让方发出拟回购目标股权的告知函。

公司能否按照《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完成目标股权回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行使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马电器”)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行使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发出回购股权告知函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回购子公司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冰箱”)的49%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奥马冰箱少数股东发出拟回购目标股权的告知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尽管公司董事会已经审议同意行使对目标股权的回购事宜,但公司尚需就回购事宜与奥马冰箱少数股东进行沟通及磋商。奥马冰箱少数股东的转让意愿、回购目标股权的价格等关键回购条件均尚未确定,本次回购能否签署正式协议并实施完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本次公司行使股权回购权利,仅涉及奥马冰箱未来的股东结构。本次回购的整体进程,不会对奥马冰箱现有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奥马冰箱的业务模式不会变化;公司高度认同奥马冰箱管理团队的经营理念和独特的业务模式,并将持续为奥马冰箱提供赋能支持,实现奥马冰箱的可持续稳健发展。

Categories:

No Responses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