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车间2023年度机电电器维修及采购工作公开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车间2023年度机电电器维修及采购工作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方式:1)报名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步骤如下:以公对公转账形式电汇标书款,将标书款电汇凭证截图、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及报名资料扫描后发送至箱进行线上报名,发送邮件时请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需要现场报名,请携带报名材料,前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完成报名。(开户行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金融支行;账号:86708 01128 10001。)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7)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

2. 本次采购按照采购单价执行,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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