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法院:消防知识记心中 安全意识速提升

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11日电 (谭伟旗 王欣婷)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介绍了关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

该院公众号介绍,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公众号介绍,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防范火灾方面,该院公众号介绍,应选购正规合格的电动车及配件,不随意改装电动车;充电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客厅或楼梯间充电,更不能把电池带回家充电;严禁飞线充电,严禁长时间充电且无人看管。

同时,该公众号介绍,厨房门窗保持通风,做饭、烧水时要有人照看;油锅起火不要用水灭火;倾倒面粉、奶粉时要远离灶台;经常检查厨房燃气管道是否存在老化、脱松现象;定期清理抽油烟机,减少油污堆积。

此外,该院公众号还介绍,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及时维护、排除火灾隐患;不超负荷使用电器;不私自乱接电线,不随意增加用电设备;电器设备使用场所要有良好的通风和散热条件;发生电气火灾时,要第一时间切断电源在进行灭火,注意扑救电气火灾不能用水。(完)

Categories:

No Responses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