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福州中亭街!商铺起火两人被罚物业被约谈!这种事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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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发生后,消防部门立即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发现这是一起电焊切割油烟管道引燃管道内油垢的火灾事故。着火商铺业主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违规动火作业,且存在施工工人特种行业许可证过期未年检等违规操作情况。

由于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较小,且无人员伤亡,再加上当事人主动配合火灾事故调查,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消防部门最终依法决定给予电焊工魏某警告处罚,给予该商铺经营者宋某罚款4911元人民币的处罚。

事故发生后,台江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相关单位约谈了该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单位,要求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动火作业规章制度,严禁无证上岗作业,且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明确现场监护人员,清理周边可燃物,落实动火作业全过程的风险管控,坚决杜绝违规违章动火作业行为。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严格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人员分工职责明确,加强对进场施工操作人员的审查,在安全措施上严格把好关。

正在营业、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油漆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经国家正式培训考试合格的动火操作人员,并且焊割的作业项目要与其取得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中具备的资格证相符。

进行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

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没有问题再离开现场,做到不留隐患。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焊割部位附近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原标题:《事发福州中亭街!商铺起火,两人被罚,物业被约谈!这种事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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