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8-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编号:2018-057),因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奥马电器,股票代码:002668)自2018年6月15日开市起停牌。并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编号:2018-057、05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为推动本次事项,公司正聘请相关专业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工作,目前有关工作尚未完成,交易方案仍处于商讨、论证阶段。

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规则之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奥马电器,股票代码:002668)自2018年7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并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6月2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出售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冰箱”)4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不低于审计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其账面价值93,790.57万元,标的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奥马冰箱的相关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并由各方协商确定。

刘展成为受让方珠海奥马合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余魏豹为珠海奥马合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刘展成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余魏豹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的规定,公司向合力投资、合群投资出售奥马冰箱部分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因公司董事与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无须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就出售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40%股权与王济云、姚友军、刘展成、余魏豹、吴世庆等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刘展成为受让方珠海奥马合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余魏豹为珠海奥马合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刘展成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余魏豹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的规定,公司向合力投资、合群投资出售奥马冰箱部分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因公司董事与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无须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本次出售奥马冰箱股权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受让方尚未设立完成,同意公司暂不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待公司在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完成以及本次受让股份的相关主体最终设立并签订明确主体及确定交易价格的补充协议之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另行通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出售奥马冰箱股权相关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不低于审计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其账面价值93,790.57万元,标的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标的公司的相关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

2、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涉及的各后续事宜,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相关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受让方尚未设立完成,公司在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完成以及本次受让股份的相关主体最终设立并签订明确主体及确定交易价格的补充协议之后,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电器”或“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与王济云(代表珠海奥马合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信投资”))、姚友军(代表珠海奥马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智投资”))、刘展成(代表珠海奥马合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力投资”))、余魏豹(代表珠海奥马合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群投资”))、吴世庆签订《关于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出售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冰箱”或“标的公司”)4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合信投资拟受让35.92%奥马冰箱股权、合智投资拟受让2.136%奥马冰箱股权、合力投资拟受让0.972%奥马冰箱股权、合群投资拟受让0.972%奥马冰箱股权。

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净资产234,476.42万元,经协议各方友好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中标的股权交易价格不低于审计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其账面价值93,790.57万元,标的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标的公司的相关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受让方尚未设立完成,公司在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完成以及本次受让股份的相关主体最终设立并签订明确主体及确定交易价格的补充协议之后,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刘展成为合力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余魏豹为合群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刘展成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余魏豹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的规定,公司向合力投资、合群投资出售奥马冰箱部分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为合信投资、合智投资、合力投资、合群投资,上述交易对方均为奥马冰箱管理层人员投资设立的企业,其中王济云担任奥马冰箱董事、总经理职务,统管奥马冰箱全面工。

Categories:

No Responses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